富硒产品项目申报(申报富硒项目产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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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江西省富硒功能农业一类重点县项目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50号)及《关于印发万安县2023年省级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字[2023]53号)精神,现就万安县实施2023年江西省富硒功能农业一类县项目实施内容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支持本地具备法人资质并取得富硒稻米认证的涉硒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及具备网络平台搭建、户外广告宣传等相关资质的企业。

二、建设内容

(一)支持壮大富硒优势主导产业(富硒稻米)

1.1:1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对窑头、枧头、百嘉、韶口等乡镇富硒稻米产业基地重点区域开展1:1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0万元。

2.富硒高标准水稻基地建设(新建提升2000亩以上基地1个,1000亩基地7个),总面积9500亩,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5万元,自筹资金298万元。

3.启动新建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园1个,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

4.富硒产业加工仓储能力提升,购置富硒大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两套,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5万元,自筹资金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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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工程

1.富硒产业科研能力提升:购置富硒大米实验室检测设备、硒元素检测仪、富硒稻米检测资质认证、富硒产业研究院、与权威科研单位建立富硒大米协同创新基地,总投资9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2万元,县级财政奖补资金12万元,自筹资金26万元。

2.参与制定富硒省级地方标准1个,总投资12.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县级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

3.富硒农产品认证8个,总投资4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奖补资金24万元,自筹资金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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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富硒功能农业数字化建设,包括县域富硒功能农业数字化平台、溯源系统建设,总投资9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5万元,自筹资金15万元。

(三)加大宣传推广营销力度工程

1.户外宣传广告,全国区域,总投资24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58万元,县级财政奖补资金84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

2.富硒产品展示体验馆1个,总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

3.开设富硒农产品旗舰店3家,总投资6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

4.建设直播带货、线上直播平台1个,总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

5.品牌策划及富硒宣传报道,总投资1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

6.媒体广告投放1项,总投资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

7.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总投资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万元。

(四)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工程

开展富硒生产技术培训300人次,总投资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3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县富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及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实;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组织各实施主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