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富硒农产品(富硒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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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办函〔2016〕19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

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世界长寿乡和中国长寿之乡及富硒土壤资源新优势,大力发展富硒长寿产业,打造“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促进我市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战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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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为总体发展定位,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富硒土壤和长寿之乡新优势,加快富硒农产品培育开发,构建富硒长寿产业集聚带,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把富硒长寿品牌培育成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色、新名片,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力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战略,农业品种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调整优化,实现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扶持培育30家以上主要从事富硒长寿农产品开发的龙头企业,建成50个以上规模连片的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30个以上市场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富硒农产品品牌”,全市富硒产业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2016年建立富硒农产品适度规模基地10个,培育富硒农产品品牌5个。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富硒土壤区域。2016年,以世界长寿乡蕉岭县为重点,加强与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地质勘探资料,掌握辖区内含硒及富硒土壤的具体分布情况,确定富硒土壤的区域范围。2017年,将调查监测范围逐渐扩大到中国长寿乡大埔县、梅县区、丰顺县和富硒土壤带梅江区等,力争3年内摸清全市富硒土壤分布情况,为产业设计与规划、基地遴选与建设提供基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根据富硒土壤的分布,结合当地光温水气等资源特点、特色优势作物的种植传统及区域,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并确定特色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重点区域和品种,并形成产业化发展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兽医局)

(三)组建技术开发团队。主动与中国富硒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富硒技术产业化领先的单位和专家沟通联系,组建技术开发团队。以2016年全国富硒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论坛在我市召开为契机,技术开发团队力争在2016年组建完成,为富硒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四)打造基地研发产品。一是加强检验检测,力争通过3—5年时间,遴选出一批富硒能力强、硒含量稳定的农产品,因地制宜建立一批富硒水果、稻米、茶叶、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二是加强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和引进,发展一批便于开发、适合推广的富硒农作物,引导推广种植。在基地建设方面,一是对富硒加工设施所需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二是对符合省级建设范围和要求的基地道路配套建设项目纳入镇村道路予以扶持;三是优先扶持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并配套相应项目资金;四是在电网改造,保障电力供应方面给予支持;五是粮食生产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畜牧生产、环保工程、林业工程、国土整治、科技创新等项目资金要重点用于富硒产业发展,并加强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梅州供电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

(五)培育主体长效开发。各部门形成合力,在政策引导、融资支持、技术合作、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努力扶持、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技术团队,专业致力于富硒农产品研发的经营主体,长效开发富硒农产品;支持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专利申请、商标申报等方面开展工作,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富硒品牌;对从事长寿富硒食品开发的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信贷支持资金、项目资金、贷款贴息等,促进其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畜牧兽医局)

(六)积极申报制定标准。目前富硒农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较少,可作为依据的仅有2009年制定的国家富硒稻谷标准(GB/T 22499—2008)和2002年制定的农业部富硒茶行业标准(NY/T600—2002);在地方标准方面,我省暂无富硒农产品标准出台。为规范管理,推动富硒产业发展,一方面,充分利用好现有富硒稻谷和富硒茶业标准,根据标准开发产品,打造品牌;另一方面,充分调研,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申请,加快推动我省制定金柚、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地方富硒标准。积极研究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总结提出一套成熟的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富硒农产品硒元素保持与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确保富硒农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共建质量检测体系。依托梅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与深圳海吉星FQT检测科技中心等合作,建立健全富硒农产品检测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富硒农产品质量,该项工作在2017年前完成。创设富硒农产品专用标识,制定专用标识使用规范,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富硒农产品的信誉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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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梯度宣传打响品牌。一是将打造富硒长寿品牌作为我市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在城市中心、交通沿线、旅游景区设立户外广告牌,提升梅州富硒产业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完善富硒资源体系介绍。通过挖掘客家传统文化、饮食文化、养生文化等,融入品牌宣传战略,制作发行“长寿”产品宣传册、视频等进行宣传推介。三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借平台长效发展。如构建“富硒长寿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高档次的农业展销博览会、研讨会等,不断宣传,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富硒长寿产业招商。“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的打造,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加大富硒长寿产业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富硒长寿产业开发,对相关招商项目给予信贷融资支持,加快富硒长寿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市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延伸富硒长寿产业链条。依托我市深厚的客家文化、人文和山水资源,结合富硒长寿环境资源,积极开辟观光休闲、田园体验等旅游线路,打造“世界长寿之乡”健康养生体验之旅。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微量元素研究所等科研院校,以及中国营养协会、中国养生食品协会、中华素食协会等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开发一批富硒保健食品,如各类富硒保健水果、食品、饮品、含片、冲剂、调味剂等,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卫计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

以上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该项工作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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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市政府于2015年5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建设工作总指挥、总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应把富硒长寿品牌建设工作放在振兴发展的重要位置,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专项资金扶持。自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富硒土壤区域调查、富硒品种选育、标准制定、基地建设、技术研究、专利申请、市场开拓、品牌宣传以及富硒农产品开发的以奖代补等。各有关县(市、区)财政也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富硒长寿品牌打造。

(三)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大力开展富硒产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在人、财、物等方面重点倾斜“世界客都长寿硒谷”品牌建设工作,形成发展合力。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